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闲斋夜击唾壶歌,试望夷门奈远何。
楚塞馀春听渐稀,断猿今夕让沾衣。
夺嫡心萌事可忧,四贤西笑暂安刘。
杏花榆荚晓风前,云际离离上峡船。
永安宫外有祠堂,鱼水恩深祚不长。
万事竟蹉跎,重泉恨若何。
野棠花覆地,山馆夜来阴。
玉立分尧绪,笄年下相门。
君非三谏寤,礼许一身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