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文集录

林光朝

宋代

(1114—1178)宋兴化军莆田人,字谦之,号艾轩。孝宗隆兴元年进士。通《六经》,从学者众,南渡后以伊、洛之学倡行东南者,自光朝始。累官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,出为广西提点刑狱,移广东,曾率郡兵击败入境之茶民军。召为国子祭酒,除中书舍人。后出知婺州,引疾提举兴国宫。卒谥文节。有《艾轩集》。

光朝少时力学知书,有声誉。绍兴五年(1135),赴礼部试落第。八年(1138),再试礼部不第。在回家途中,听说吴中陆景端(字子正)曾经受学于尹焞,于是就留在钱塘从陆景端学,致力于圣贤践履学问的研究。通贯六经、百家,一言一动都以礼为准则。

宋绍兴九、十年间(1139~1140),光朝由钱塘返莆,“开门教授”。在族叔林国钧的资助下于黄石东井“红泉宫”办“红泉义学”,供馆谷给四方来学的人。各地从他学习的每年不下数百人,被称为“南夫子”。他平生不喜著书,只把从师得到的圣贤精细之意,口授学生,使学生心通理解。他曾经说:“道之全体,存乎太虚,六经既发明之,后世注解固已支离,若复增加,道愈远矣。”其间,曾到城山“松隐精舍”、金山“蒲弄书堂”和福清海口“龙山书院”讲学,教学时间前后达二、三十年之久。

隆兴元年(1163),光朝年已五十,始以进士及第授左迪功郎,调任袁州(今江西宜春市)司户参军。上任前,孝宗召他谈话,他在应对中提及以潜邸恩侥幸进用的曾觌、龙大渊二人的罪行,孝宗不悦。改以左承奉郎任永福知县。

乾道五年(1169年),《四朝会要》书成,调光朝任著作佐郎兼礼部郎官。八年(1172),升任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。九年(1173),张说再任签书枢密院事,光朝不去致贺,被外调任广西提点刑狱。淳熙元年(1174),改调广东提点刑狱。不久,召回任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。

淳熙四年(1177),孝宗到国子监听光朝讲解《中庸》,赞不绝口,面赐金紫,升任中书舍人兼侍讲。当时吏部郎谢廓然由曾觌推荐,赐同进士出身,任殿中侍御史,任令预由中书经办,光朝愕然说:“是轻台谏,羞科目也!”。拒绝办理。孝宗知他执意不办,命他暂代工部侍郎。他辞不就职,请求外调,于是以朝散郎充集英殿修撰,任婺州知州。又以老病不能去,改派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淳熙五年(1178),卒,终年64岁,谥文节。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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