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伯雨(约1047——1119),字德翁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眉山市)人。孜子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进士(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一二二),调清江主簿,知雍丘县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,召为大宗正丞,旋擢左正言(《鹤山集》卷六○《跋任谏议伯雨帖》)。徽宗初政,条疏章惇、蔡卞罪状,章、蔡贬官。居谏省半载,大臣畏其多言,寻出知虢州。崇宁元年(1102),以党事编管通州(同上书),徙昌化军、道州。宣和初卒,年七十三。淳熙十二年(1185年),追谥“忠敏”。
一言借谕资钟会,意在张华亦已深。
身投魑魅家何在,泽逮昆虫罪未除。
当年言路亦逡巡,白简青蒲十一人。
指鹿奸谋岂偶然,都缘人事不由天。
扫地焚香开竹扉,轻烟郁郁閒朝晖。
忆昔东班贺紫宸,和风佳气净无尘。
狼山青青迹已陈,惟馀楼阁向南薰。
茅檐不动晚风微,独对炉烟枕半攲。
元符庚辰岁,孟冬十二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