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琳,字淇筼,贵州开州(今重庆开县)人。举人。清道光十七年(1837)五月二十九日,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。曾任噶玛兰厅员,负责清釐地亩工作。十八年(1838)正月二十四日卸任,补澎湖通判。
水火资生活,庖厨藉割烹。
设险城何恃,周遮竹四围。
职守鸡笼北,疆逾马赛东。
自我符分蛤仔难,佛桑月桂日流丹。
月季花开应月明,幽芳艳质四时荣。
经史传心学,诗篇养性情。
果否佛桑属尔魂,酡颜日映扶桑暾。
界未标铜柱,疆曾划土牛。
枕山三面峻,襟海一更横。